摘要
(1)设施农用地区位指数存在显著区域差异并有缩小趋势,总体呈现中北部高、西南部低的空间布局形态;(2)设施农用地空间分布呈现更加均匀化、扁平化趋势,特别是西北部设施农用地得到较快增长,仍呈现相对集中分布且以中部、北部居多;(3)核密度曲线的峰值呈现向右移动趋势,由多峰向单峰演变态势且集中于区位指数1.0附近,Moran's I指数介于0.167 4与0.259 0,并以热点区、冷点区、冷冷点区为代表类型区域分布更为集中;(4)将合肥都市圈划分为西南丘陵适度发展区域、北部平原重点发展区域、城市圈层优化发展区域3个利用分区类型,并针对每类区域时空演变趋势特征及设施农业发展要求,提出分区差别化管控引导。
设施农业是一定程度上摆脱对自然环境条件依赖而进行有效生产的农业,具有“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率”的特征,突出表现在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是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
从政府部门治理视角,已陆续出台《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等诸多政策文件,以此进一步细化设施农用地范围界定、分类划分及监管治理等关键环节,切实提出保障设施农用地的开发利用与监管需
纵观当前研究,设施农用地理论研究相对滞后于实践需求,定性化居多、定量化不足,特别是设施农用地时空差异管控尚属少
合肥都市圈位于安徽省中部,坐落于长三角西端,是长三角城市群五大都市圈之一,也是“一圈一带”发展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1 研究区范围
综合考虑数据资料代表性及可获得性,以合肥都市圈区县级行政单元为基准单元,将市辖区分别统一归并为地级市区,涉及35个评价单元。土地利用数据均来源于研究区历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及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粮食作物产量、地区生产总值等辅助分析数据来自《安徽省统计年鉴》及地级市统计年鉴。设施农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用地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中的设施农用地(122)类型,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中的设施农用地(1 202)类型。
设施农用地区位指数表示设施农用地在该区域的分布状况,指研究区域内某一地区设施农用地相对于整个区域设施农用地的聚集程
(1) |
设施农用地动态度是某研究区一定时间范围内设施农用地类型的数量变化情况,计算公式为:
(2) |
核密度估算是一种用于估算概率密度函数的非参数方法,能够有效识别设施农用地分布的空间差异性和连续
(3) |
空间自相关分析可分为全局空间自相关分析和局部空间自相关分析。全局空间自相关分析主要用来描述研究区域内部所有空间单元在整个区域上与周边区域之间的平均关联程度及空间分布模式,用来表示为:
(4) |
局部空间自相关分析主要用来识别不同空间位置上可能存在的集聚情况,一般使用与指数来表征全局空间自相关及局部空间自相关,其公式为:
(5) |
双重自组织映射(SOM/SOFM)是由芬兰科学家T.Kohonen提出的一种无监督聚类方法,属于人工神经网络的一
(6) |
(7) |
根据设施农用地区位指数分析(

图2 2010—2020年合肥都市圈设施农用地区位指数空间格局
从近10多年演变情况分析,合肥都市圈整体区域的设施农用地区位指数变化较小,区域之间差异较大;设施农用地区位指数较高仍集中于长丰县、肥东县、全椒县、凤台县、五河县等县域,设施农用地区位指数历年平均值均大于2,高于合肥都市圈均值2倍以上;其他区县设施农用地区位指数明显低于合肥都市圈的平均值,一方面说明设施农用地空间分布呈现较强的集聚性,另一方面表征区域之间差异性且趋势在进一步缩小。
利用ArcGIS软件趋势分析工具,针对2010年、2015年、2020年合肥都市圈的设施农用地空间分布进行全局趋势分析,以三维通视进行显化表达(

图3 2010年、2015年和2020年合肥都市圈设施农用地空间趋势分析
X轴表示正东方向,Y轴表示正北方向,Z轴表示设施农用地面积
2010—2015年绝大部分评价单元的设施农用地动态度为正值,分布范围较为广泛,集中于0.00%~50.00%变化区间,合肥都市圈设施农用地呈现整体增长趋势,进一步表征设施农用地面积规模需求总体旺盛,尤其合肥市区的设施农用地正向利用动态度最高,达到108.09%,设施农用地面积翻了一番多;设施农用地动态度为负值的评价单元仍有10个,说明部分地区设施农用地呈现减少态势,可能原因是农用地内部结构调整或建设用地占用、土地整治等导致面积减少(

图4 2010—2015年、2015—2020年和2010—2020年合肥都市圈设施农用地动态度空间演变格局
2015—2020年设施农用地利用动态度相较于2010—2015年来说变化更为明显,中部地区设施农用地利用动态度负向变化占主导,西部地区设施农用地仍然呈现正向增加的态势,可能源于国家及省市加大“大棚房”整治以及“非农化”“非粮化”等政策实施而传导至相对紧缩设施农用地政策,以及设施农用地数量规模已到社会经济发展及设施农业产品所涉及设施农用地需求,具体表征就是区域整体增速放缓甚至略有下降趋势。不过,仍以固镇县、怀远县、蚌埠市区、寿县和金寨县等区县为代表区域,设施农用地增长率仍超过50%以上,增长速率相对较为明显(
2010—2020年的设施农用地利用动态度变化作为上述两个分阶段的时间叠加,变化程度对比较为明显,接近一半评价单元设施农用地动态度集中在0.00%~50.00%区间,同样集中于-50.00%~0.00%占比较大,正向变化集中于西部、东部及东南部等局部区域,以及动态度表现突出的合肥市区,中部及连片至北部、南部呈现明显负向变化趋势(
以设施农用地区位指数为横坐标、核密度为纵坐标,基于stata软件处理输出设施农用地的Kernel密度图(

图5 2010年、2015年和2020年合肥都市圈设施农用地核密度估计曲线
(1)全局空间自相关。以合肥都市圈35个评价单元的设施农用地区位指数为数据分析,根据Geoda软件创建空间矩阵,计算设施农用地区位指数分布的全局值并检验P值的显著性(
年份 | Moran's I | z | P |
---|---|---|---|
2010 | 0.225 4 | 1.956 2 | 0.030 |
2011 | 0.228 4 | 1.983 4 | 0.029 |
2012 | 0.216 5 | 1.868 1 | 0.036 |
2013 | 0.220 7 | 1.880 9 | 0.037 |
2014 | 0.228 0 | 1.933 6 | 0.028 |
2015 | 0.227 1 | 1.930 8 | 0.028 |
2016 | 0.191 6 | 1.650 4 | 0.049 |
2017 | 0.167 4 | 1.479 1 | 0.071 |
2018 | 0.204 9 | 1.739 8 | 0.045 |
2019 | 0.205 9 | 1.742 1 | 0.043 |
2020 | 0.259 0 | 2.297 5 | 0.018 |
(2)局部空间自相关。根据局部空间自相关性分析结果,合肥都市圈设施农用地呈现越来越明显空间集聚性特征(

图6 2010年、2015年和2020年合肥都市圈设施农用地区位指数LISA聚类图
SOFM作为一种新的非监督聚类方法,由输入层和输出层组成,两层之间互相连接,采用竞争学习机制实现对输入模式的自组织分类,特征相似的点在分类空间中相邻。双重自组织分区采用自组织特征映射网络以及混合距离进行分区,在此基础上检测空间异常值,修正分区边界得到最终的分区结果,充分考虑了地理空间和特征空间对分区的影响。基于matlab软件神经网络工具箱里提供的初始化权值、学习和训练、竞争激活等函数,构建SOFM神经网络模型,并基于赋予每个评价单元几何中心点作为计算变差函数的输入地理空间变量。在此,结合上述研究成果,输入地理空间变量包括各评价单元2010—2020年涉及11个年份设施农用地区位指数,以及2010—2015年、2015—2020年和2010—2020年涉及3个阶段设施农用地动态度,共计14个指标并作为实现双重自组织分区指标体系。
首先,构造SOFM网络模型,设计网络参数为初始权值为[-1,1]随机数,基本学习速率0.1,最大循环次数为1 000次,其余参数采用默认值,并对数据集坐标和属性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其次,构造混合距离,随机选取第n点的属性向量作为输入向量,并以混合距离衡量最佳匹配点;最后,根据领域函数和学习率函数对神经元进行权值修正。通过SOFM神经网络分析,将聚类分类法分为3类分法、四类分法、五类分法、六类分法时得到相应的聚类结果(
评价单元 | 三类分法 | 四类分法 | 五类分法 | 六类分法 | 评价单元 | 三类分法 | 四类分法 | 五类分法 | 六类分法 |
---|---|---|---|---|---|---|---|---|---|
合肥市区 | 第1类 | 第3类 | 第5类 | 第5类 | 固镇县 | 第2类 | 第4类 | 第4类 | 第4类 |
长丰县 | 第3类 | 第2类 | 第1类 | 第1类 | 五河县 | 第3类 | 第2类 | 第1类 | 第1类 |
肥东县 | 第3类 | 第2类 | 第1类 | 第1类 | 芜湖市区 | 第2类 | 第4类 | 第4类 | 第4类 |
肥西县 | 第3类 | 第1类 | 第2类 | 第3类 | 无为县 | 第3类 | 第1类 | 第2类 | 第2类 |
庐江县 | 第3类 | 第1类 | 第2类 | 第3类 | 芜湖县 | 第1类 | 第3类 | 第5类 | 第5类 |
巢湖市 | 第2类 | 第4类 | 第3类 | 第6类 | 繁昌县 | 第3类 | 第2类 | 第1类 | 第1类 |
滁州市区 | 第2类 | 第1类 | 第2类 | 第3类 | 南陵县 | 第2类 | 第4类 | 第4类 | 第4类 |
来安县 | 第2类 | 第4类 | 第4类 | 第4类 | 六安市区 | 第1类 | 第3类 | 第5类 | 第5类 |
全椒县 | 第3类 | 第2类 | 第1类 | 第1类 | 霍邱县 | 第1类 | 第3类 | 第5类 | 第5类 |
定远县 | 第1类 | 第3类 | 第5类 | 第5类 | 霍山县 | 第1类 | 第3类 | 第5类 | 第5类 |
凤阳县 | 第3类 | 第2类 | 第1类 | 第2类 | 金寨县 | 第1类 | 第3类 | 第5类 | 第5类 |
天长市 | 第1类 | 第3类 | 第5类 | 第5类 | 舒城县 | 第1类 | 第3类 | 第5类 | 第5类 |
明光市 | 第3类 | 第1类 | 第2类 | 第2类 | 马鞍山市区 | 第1类 | 第3类 | 第5类 | 第5类 |
淮南市区 | 第3类 | 第1类 | 第2类 | 第2类 | 当涂县 | 第1类 | 第3类 | 第5类 | 第5类 |
凤台县 | 第3类 | 第2类 | 第1类 | 第1类 | 含山县 | 第3类 | 第1类 | 第2类 | 第2类 |
寿县 | 第1类 | 第3类 | 第5类 | 第5类 | 和县 | 第2类 | 第1类 | 第2类 | 第3类 |
蚌埠市区 | 第3类 | 第1类 | 第2类 | 第2类 | 桐城市 | 第1类 | 第3类 | 第5类 | 第5类 |
怀远县 | 第1类 | 第3类 | 第5类 | 第5类 |
分区类型 | 国土面积(万h | 涉及评价单元 | 设施农用地面积(h | ||
---|---|---|---|---|---|
2010 | 2015 | 2020 | |||
西南丘陵适度发展区域 | 199 | 六安市区、霍邱县、霍山县、金寨县、寿县、舒城县、桐城市 | 1 190 | 1 431 | 2 441 |
北部平原重点发展区域 | 158 | 蚌埠市区、固镇县、怀远县、五河县、淮南市区、凤台县、凤阳县、明光市、定远县 | 4 131 | 4 313 | 4 299 |
城市圈层优化发展区域 | 277 | 合肥市区、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巢湖市、芜湖市区、芜湖县、无为县、繁昌县、南陵县、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马鞍山市区、当涂县、和县、含山县 | 7 202 | 8 033 | 5 672 |

图7 合肥都市圈设施农用地利用分区
(1)西南丘陵适度发展区域。该区域位于合肥都市圈的西南部,且以低山丘陵或山地为主,设施农用地数量规模及其占比以及区位指数相对较低,但其动态度正向增长作为显著,增长速度最快且10年来翻了一番,设施农用地增长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应不断优化调整设施农业产业结构,促进设施农业及其用地规范有序。结合山地丘陵的特殊地形地貌,设施农业产业布局及用地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地等特殊区域。秉持“两山理论”及尊重自然资源禀赋特征,设施农用地开发利用侧重绿色、生态、环保等特色产业,设施农业生产严格做到低污染、高环保;可适当尝试通过“点状”供地模式,预留一定设施农用地空间,确保设施农用地规划存在不确定性及考虑到资源禀赋的选址特殊要求。通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从数量规模上,做好区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确保设施农用地类型来源及适量增长;从空间布局上,依托自然资源、地理区位等优势条件,与交通、水利、环保等其他部门专项规划相衔接,充分发挥设施农用地综合效益。
(2)北部平原重点发展区域。该区域集中连片分布于沿淮平原地区,设施农用地规模相对较大且集中于区位指数较高区域,用地规模仅仅缓慢增长,总体处于相对高位平稳阶段,需要加快设施农业转型升级及其用地资源优化配置,但仍要作为区域设施农业重点发展区域。考虑到该类型处于永久基本农田集中片区区域,未来在保障和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基础上,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复垦制度,重点防止借助设施农用地而盲目侵占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从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制定不同类型设施农业项目建设标准和用地标准,强化设施农用地节约集约,严格控制设施农用地规模,提高设施农用地使用效率;根据区域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基础及布局要求,建议采取集中连片规划并适当调整部分永久基本农田,合理规划区域设施农用地布局,发挥设施农业规模效应及其经济效益,多点发力赋能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战略。
(3)城市圈层优化发展区域。该区域国土面积最广、设施农用地面积占比最多,已初步形成以合肥市区、芜湖市区、滁州市区、马鞍山市区为城市核心的圈层空间布局,不过近10年来设施农用地面积大幅减少,属于动态度负值集中区域,但其涉及各市区处于正向增长阶段,应按照农业圈层空间结构优化配置。紧扣距离城市较近及设施农业产品市场需求较为旺盛的基本特征,加快设施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符合城市居民消费需求的比较优势产业,特别是市区设施农用地需求量应保尽保;但随着该类型区域城市化、工业化及产业化持续发展,设施农用地空间布局应充分考虑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特别避免由于城镇工矿用地扩展而导致设施农用地不可避免减少而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及不稳定社会因素,应重点合理优化设施农用地空间布局;对热点区域应加强调查监测,特别防止受到经济利益驱动而违法、违规扩大设施农用地甚至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尤其杜绝城镇周边“非粮化”“非农化”“大棚房”等诸多现象。以杜能农业区位论作为理论引导,通过设施农业产业优化和设施农用地空间布局优化的双重优化路径,不断提升城市圈层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及农业现代化。
以合肥都市圈35个评价单元面板数据实证分析,综合运用区位指数、核密度、ESDA及SOFM等模型算法,深入探究设施农用地时空分异演变规律特征,划分不同利用类型区域并对应提出差别化管控优化路径。结果表明如下。
(1)通过近10年设施农用地区位指数统计分析,超过半数评价单元区位指数大于1,说明合肥都市圈区域实施农用地呈现较为明显的空间集聚性分布,区域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区位指数较高区域集中于合肥都市圈东部区域、中部区域,区位指数存在显著区域差异并有缩小趋势,但总体呈现中北部高、西南部低的空间布局形态。
(2)从整体变化情况来看,2010—2020年的设施农用地利用动态度有更为明显的变化,近一半的设施农用地动态度集中在0.00%~50.00%;正向变化较多的区域仍然集中于西部地区和东部区域,中部区域负向变化居多,进一步表明设施农用地空间分布呈现更加均匀化、扁平化趋势,特别是西北部设施农用地得到较快增长,但仍呈现相对集中分布且以中部、北部居多。
(3)通过stata软件进行核密度估计,核密度曲线的峰值在2010—2020年均呈现右移趋势,合肥都市圈设施农用地部分较低值评价单元的区位指数均有一定程度增长,峰值仍集中于0~1之间,由多峰向单峰演变态势且集中于区位指数1.0附近,设施农用地区位指数呈现总体增加趋势;指数介于0.167 4~0.259 0,且均通过5%水平的显著性检验,并以热点区、冷点区、冷冷点区为代表类型区域分布更为集中,设施农用地区位指数空间集聚性较为显著,高值区周围亦高,低值区周围亦低。2010年、2015年和2020年合肥都市圈设施农用地冷热点区变化明显,且空间布局更为集中分布。
(4)选取14个地理空间变量并通过SOFM自组织神经网络模型对评价单元进行了空间聚类分区,将合肥都市圈划分为西南丘陵适度发展区域、北部平原重点发展区域、城市圈层优化发展区域3个利用分区,并结合自然条件、地理区位、产业基础等条件,侧重从设施农业产业及用地空间布局提出差异引导。
(1)设施农用地作为农业高质量及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用地保障,特别是在“大棚房”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背景下,探究设施农用地如何科学合理管控显得尤为重要。按照设施农用地演变基本规律并提出分区差异化管控的总体思路,综合运用区位指数、核密度、ESDA及SOFM等诸多模型算法,分别从时间维度、空间维度,深入揭示合肥都市圈设施农用地演化基本规律特征,重点阐释设施农用地数量规模、空间布局及其时序增减动态演变,并为划分区域类型及提出分区管控对策建议提供了有力支撑。参考相关研究成
(2)该研究采用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综合运用诸多模型算法,全面系统研究设施农用地时空演变特征判识及分区分类,提高了分类分区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以及实现对策建议更具差异化、精准化,仅为该领域继续深入研究提供一些研究思路及方法借鉴。不过,拘囿于数据资料而仅从宏观、中观层面加以研究,为了研究成果更具实践价值,可从微观层面甚至地类图斑尺度,叠加探究设施农用地演变影响因素及驱动机理,将是该研究下一步值得深入研究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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