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张俐,李锦辉.新《会计法》中的新职责[J].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00,(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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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中的新职责
张俐,李锦辉
作者单位
摘要:
新《会计法》的执行,将对科研单位的经济活动产生全方位的影响,它不仅涉及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而且直接涉及单位的领导,以及与会计事务有关的其它人员。对此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否则,科研单位的会计工作者将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一、单位领导的职责新《会计法》的实行,对我们科研单位来说,首先对院(所)长和科技经济实体的董事长等提出新的责任。科研单位的领导大多是科技干部出身,而且多年来依赖国有财政拨款的思维模式,也使单位领导没有或少有会计责任风险这一概念,而新《会计法》中共有5条直接涉及、3条间接涉及到单位…
关键词:  会计法 单位领导职责 会计人员职责 科研单位 会计监督
DOI:
分类号:D9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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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