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卷首语[J].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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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
作者单位
摘要:
前不久,有幸参加了一期学习班,颇有收获。一些感悟,愿与同仁商榷。执行财政预算乃是一种法律行为。从程序上看,中央财政预算的编制不仅必须符合《预算法》,而且年度预算的具体内容须经全国人大的审定,因而使之具有明显的法律特征。预算方案一经确定,就是一种法律文书,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即便进行必要的预算修改,也必须像修改法律文书一样,通过规定的程序,否则,修改就是违法。这一意识、观念在我们事业法人的思想和行为中目前还没有广泛而鲜明地树立起来,而我们确实需要树立之。市场经济越发达、越完善,越要强调财务支出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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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F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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