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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农业科学院的职能处室机构安排不尽相同,但无一例外各院均有财务处。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的财务处其具体工作内容,有的只负责收、拨款,有的还兼管机关财务,有的单位还另设基建财务、后勤财务等等。长期以来,人们仅将财务处当作单位的“管家”,领导需用钱了,让财务处去要钱、贷钱,财务处只是看到领导签字就给支票、拨款、报销,不清楚收、支资金的确切用途,看不到相关的合同、协议。实际上,这样的财务处在单位管理循环(决策-计划-执行-控制)中仅是个执行部门,没能为单位决策起到参谋作用,没能为单位发展做出财务筹划,也不能帮助单位理好财。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及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仅就天津市农业科学院的财务管理现状,探讨几点对农业科学院财务处职能定位的重新认识。 |
关键词: 农业科学院 财务管理 职能定位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科技体制改革 参谋作用 天津 拨款 领导 |
DOI: |
分类号:F3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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