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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切实改善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基础条件,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2006年,中央财政设立了“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简称“修购专项”或修购专款)。这里的修购专款,是指中央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的用于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不包括已转制的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的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改造、仪器设备购置及升级改造的专项资金。根据《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之规定,修购专款实行项目管理,主管部门应建立动态管理的项目库。修购专款的安排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划、突出重 |
关键词: 科学事业单位 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 房屋修缮 设备购置 规划纲要 中央财政 项目单 专款 科学研究 |
DOI: |
分类号:G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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