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稿人须知 |
审稿指南尊敬的审稿专家: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中为《中国农业信息》审阅稿件! 本着对作者负责的原则,务请于收到稿件3周内提交意见。如您无时间或专业不对口,请尽快告知我们;如蒙您推荐合适的专家审阅,我们将不胜感谢。 《中国农业信息》定位为传播和刊载农业信息的获取、处理、分析和应用服务的理论、技术、系统集成、标准规范等方面最新进展和成果,促进学术交流以及农业信息学科关键技术与产品的创新研发、集成推广和应用示范的综合性学术期刊和高端学术交流平台,敬请从严评审,并尽可能提供具体的具有指导性的意见。作为本刊的审稿专家,应遵循或注意以下几点: 1. 审稿人员应客观公正地如期对稿件的质量(原创性、重要性、影响性、实验或理论工作的科学可靠性和解释与讨论的合理性等)作出评价。 2. 审稿人员应就评审的意见和观点作出解释说明,并在必要时提供已出版的文献,使编辑和作者能理解评判的基础,不要只是给出空泛的评语。 3. 审稿人员应明确无误地给出对稿件的建议处理意见:接受(作为论文、快报、还是简报)、有条件地接收(必须作了哪些修改后方可接收)、还是退稿(直接退稿还是建议改投其他杂志)。同时还应给出具体的修改意见,以帮助编辑部对稿件做出最终的处理意见和帮助作者改进文稿。 4. 审稿人员认为必要时可以对稿件提出批评,甚至是非常严厉的批评,但这种批评应当尊重作者(们)学术观点的独立性,应当是说理的、有文献根据的和对事不对人的。不应有针对作者个人的批判,也不要使用冒犯性的或易引起反感的词句。 5. 审稿人员应提醒编辑部注意: A. 所投稿件的工作或主要工作是否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包括 Online); B. 所投稿件的工作或主要工作是否与已发表的文献或与其他杂志正在考虑的稿件有很大程度的相似性,是否有剽窃或虚假数据; C. 作者是否没有或没有足够地引用其他同行已发表的相关工作。 6. 审稿人员应对送审的稿件和评审意见保密: A. 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复制、透露或使用送审稿件的内容(审毕应将送审稿退回编辑部或自行销毁),遵守相应的数据保护法规,不把未正式发表的稿件中的内容(包括数据、信息、解释和讨论等)用于自己的研究; B. 编辑部严格地对作者匿名审稿人员,因而审稿人员不得与作者直接通讯或联系; C. 如因评审需要而征询有关同事的意见,应及时告知编辑部。 7. 审稿人员如有以下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编辑部,并及时退回送审稿: A. 对送审稿或送审稿主要部分的内容由于专业等方面的原因无把握给出准确评审意见的(可向编辑部建议合适人选); B. 无法在规定的期限或合理的延长期限内完成审稿任务的; C. 审稿人员认为与送审稿存在利害冲突(如私人或业务关系等)而应当主动向编辑部说明并请求回避的。 8.审稿人员应按规定的期限完成审稿并及时向编辑部提交审稿报告。 欢迎赐稿和推荐优秀稿件。 此致 敬礼! 《中国农业信息》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