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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06年中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并同时下发了《200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通知要求各地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督促和引导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其他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做好稻谷收购工作。各地要加强市场管理,严禁采取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的措施阻碍粮食收购。 |
关键词: 收购价 中晚稻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市场管理 农业发展银行 人民政府 粮食企业 |
DOI: |
分类号:S5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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