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王希文,赵斌亮.科研实体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目的程序与问题[J].农业科研经济管理,1998,(1):8-10
【打印本页】   【HTML】   【下载PDF全文】   查看/发表评论  【EndNote】   【RefMan】   【BibTex】
←前一篇|后一篇→ 过刊浏览    高级检索
本文已被:浏览 966次   下载 1126 本文二维码信息
码上扫一扫!
分享到: 微信 更多
科研实体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目的程序与问题
王希文,赵斌亮
作者单位
摘要:
近年来,各农业科研单位对所属经济实体的管理进行了多方面的积极探索,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但基本上都是在放权收权上兜圈子,没有从根本上触及经济实体的产权关系,一些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一些经济实体与创办单位没有完全脱钩,创办单位包揽或强力干预实体的经营活动,想管管不好,不管又不放心,结果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一些实体承包操作不规范,“以包代管”,使两权完全游离,投资者不能通过有效的机制影响和约束实体行为,承包人的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督。职工个人的利益与实体的兴衰联系得不够紧密,职工自身压力不大…
关键词:  科研实体 股份合作制 改造
DOI:
分类号:F321.3
基金项目:
Abstract:
Key wo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