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中国农业科学院与江苏、山东、四川等省(区)人民政府签订科技合作协议[J].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05,(2):F002
【打印本页】   【HTML】   【下载PDF全文】   查看/发表评论  【EndNote】   【RefMan】   【BibTex】
←前一篇|后一篇→ 过刊浏览    高级检索
本文已被:浏览 847次   下载 959 本文二维码信息
码上扫一扫!
分享到: 微信 更多
中国农业科学院与江苏、山东、四川等省(区)人民政府签订科技合作协议
作者单位
摘要:
为落实2005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建立新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推进区域农业科技合作,共同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2005年以来,中国农业科学院先后与江苏、山东、四川、湖北、内蒙古等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全面农业科技合作协议,并积极开展实质性的科技合作。
关键词:  中国农业科学院 科技合作协议 江苏 山东 四川 湖北 内蒙古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DOI:
分类号:F323.3
基金项目:
Abstract:
Key words: